欢迎光临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宜昌、荆州推动公立医院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进展情况

时间:2014-04-15 09:29点击量: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35日,省注协对各市(州)公立医院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情况进行了通报,部分市(州)积极响应,迅速跟进,推动力度很大。为加强督导力度,省注协将对各市(州)的推动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宜昌市根据《宜昌市公立医院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市直公立医院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市公立医院积极开展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目前,市直公立医院中,中心医院已与湖北华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签订审计合同,并于43日进点审计,4月底前出审计报告;第一人民医院已初步明确参与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即将召开办公会讨论确定并签订审计合同,4月底前出审计报告;第二人民医院与宜昌诚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于3月签订审计合同,现已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第三人民医院发布竞争性谈判标书,只有1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导致标书作废,将重新发布标书;中医医院已与湖北赛因特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审计合同,将进点审计,4月底前出审计报告。各县(市、区)公立医院的进展情况为:当阳市、远安市、五峰县、兴山县枝江市、夷陵区、猇亭区公立医院已经选定会计师事务所,宜都市、长阳县、秭归县正在进行竞争性谈判。参与各县公立医院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宜昌天成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湖北华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湖北大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荆州市财政局、卫计委于36日联合印发了《荆州市财政局、荆州市卫计委关于建立公立医院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局、卫计委,各公立医院、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建立公立医院年度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公立医院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及对外披露的相关信息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通知》对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报告的使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范围和方式及审计经费来源予以明确,同时提出要求:一是各级公立医院要按照《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鄂价规〔2010265号)的规定,向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结算、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二是参与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审计准则规定和职业道德,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对审计报告加贴防伪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