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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

时间:2014-04-17 17:24点击量: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财群组发[2014] 3号)、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45号)的要求,48日,湖北省财政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

  意见提出,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财政部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要紧密结合我省行业实际,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要“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突出诚信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和着力解决事务所党组织、党员合伙人、党员从业人员“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行业党员从业人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要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意见》强调,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是紧紧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着力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员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一是教育与实践两手抓,着力解决党员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问题;二是查找和着力解决党员四风突出问题;三是加强事务所党组织建设,着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意见》要求,各市(州)财政局要加强对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成立相应指导机构。各市(州)行业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会计师事务所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或领导责任,特别要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谋划和推动本地区事务所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好宣传引导。针对中小事务所党建相对薄弱,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开展专题培训、结对共建、专业帮扶活动,引导大所党组织、优秀党组织与中小所党组织结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业务、党务共建帮扶活动,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在行业全面深入均衡有效开展。

  为督导行业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省财政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关红任办公室主任,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常务副书记巫孝文任办公室副主任,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委员各选择1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系点,示范带动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