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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事务所积极开展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

时间:2015-09-25 16:15点击量: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编者按:612日,省注协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鄂注协发〔201535号),要求除被检查事务所外,各事务所均要根据自身实际,结合《关于开展业务风险大检查、大清理、大整改专项活动的通知》(鄂注协发〔201517号)开展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87家事务所(不含被检查事务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现将部分事务所自查情况予以摘编,供各事务所学习借鉴。

  

  夯实保障措施 确保取得实效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省注协《关于开展全省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鄂注协发〔201535号)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自查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首先,本所设立了由首席合伙人担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的自查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和人员的分工和职责,从组织上保障自查工作顺利开展;其次,本所以省注协相关文件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了自查方案,就自查时间、自查标准、自查范围、自查方法、自查数量等作了详细规定,从制度上指导和规范自查工作;最后,本所按照自查方案,将自查工作划分为两个阶段逐步推进:第一阶段对本所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自查,自查时间为715日至725日,主要由职业道德监察部、标准及培训部、综合办公室等负责具体检查工作,检查人员针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人力资源、业务执行和监控等方面制度的设计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有效进行了检查;第二阶段对201511日至2015630日期间出具的各类鉴证业务报告进行检查,包括以前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自查时间为726日至815日,主要由质量控制部、各业务部门等具体负责,检查人员对鉴证业务项目的审计程序、证据、工作底稿、报告等是否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全面自查。

  一、质量控制体系自查情况

  从质量控制环境、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合伙人机制、客户关系与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人力资源、业务执行、监控和职业道德共8个方面开展了对标自查。通过强化措施进一步保障各项质量控制要素相关的制度或程序落实到位,各项质量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业务项目自查情况

  201511日至2015630日期间出具的各类鉴证业务报告,包括业务承接阶段、计划及风险评估阶段、进一步审计程序阶段、特定事项及完成阶段执行的程序或工作以及相关底稿进行了自查:一是检查项目组是否贯彻了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是否按照准则要求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编制了风险评估工作底稿,是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以指导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二是对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以及有关关联方交易、持续经营、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债务重组等特定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三是重要的审计程序是否执行到位,比如函证和监盘;四是项目组收集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五是重大事项是否按规定履行请示或咨询程序等;六是工作底稿的编制是否合规,并及时移交档案室。

  

  从严从实 真查真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根据省注协《关于开展全省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鄂注协发〔201535号)要求,我所开展了自查工作。

  1、自查时间:201571日-810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571日-731日;第二阶段为201581日-810日。

  2、自查标准: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天健内部的审计执业指南等相关文件。

  3、自查范围:201511日至2015630日期间出具的各类鉴证业务报告。

  4、自查方法:第一阶段由湖北分所成立执业质量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分所总经理、技术部负责人以及各业务部的负责人,具体检查人员安排技术部一人,业务部三人共四人;第二阶段由天健总所组织检查人员共三人开展检查。

  5、自查数量:两个阶段共检查9个项目24份报告。

  自查工作结束后,我们编制了《天健湖北分所关于2015年度内部质量检查的情况说明》,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归档汇总,并上报分所质量检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召集全所执业人员就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就整改事项制定了时间表,由各业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工作底稿进行重新整理和完善,补充相关资料。在通报会上,事务所领导进一步强调了执业质量的重要性,在自查、整改的同时,要求全体执业人员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提高执业质量,完善工作底稿。

  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执业人员的培训,完善事务所内部培训制度,提高执业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内部质量控制、执业人员管理、业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建设,切实从制度上把好关,防范审计风险,提高执业质量。同时,要坚持执业质量自查制度,定期组织力量对近期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检查、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创新质监改革举措 推行全面自查自纠

  湖北源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通过学习贯彻执行省注协《关于开展全省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鄂注协发〔201535号)精神和对本次未纳入执业质量检查的事务所全面开展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的安排,我们认识到,这一深化质监的重大改革举措,改变了过去一年一度重点循环检查为全面推行自查自纠。实践过程中,我们体会到:一是以循环检查带动全面“自查”;二是以全面自查推动全面“自纠”;三是以自查自纠增强自我风险防控“意识”。实行先查、先纠、先提高,达到固“基”保“质”的自我促进作用。实践证明以点带面监管改革举措,强劲有力,有常态化、制度化的实际指导意义。我们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自查蓝本清晰,强“基”保“质”改革新

  自查要求:要正确反映事务所成立时间及历史沿革,事务所的运行管理,包括近五年是否分开分立,设立哪些部门和人,以何种形式管理,注师变动情况、日常执业管理、业务规模及构成、是否存在跨省执业情况和与其他事务所合作开展业务、20151-6月业务收入状况,不同审计类型分别反映、收入多少,最高报告收费的客户前五名是哪几家,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多少,其中国企、外资多少家,有没有共同控制下其他实体,包括税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工程造价以及业务规模、人员规模及构成、资本股权结构等,近五年事务所及注师是否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业务惩戒等,体现了自查自纠的“全面性”。

  二、自查内容全面,自查自纠有创新

  通知要求,自查要反映自查时间、自查标准、自查范围、自查方法,自查数量、自查人员分工、自查结果等,其中包括质量控制体系、检查和业务项目质量检查,以及制度设计与执行两个方面,自查时间规定从201511日至630日,要求对以前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也应自查上报,体现了自查自纠的“真实性”。

  三、抽查普查同行,自我评价举措新

  通知要求,对事务所自身执业质量的整体评价,要包括体系设计与执行存在哪些关键控制点与风险,哪些重大缺陷与不足,在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方面积累了哪些先进理念、有益做法与成功经验;对质量控制体系要从八个方面进行自查:一是要简述质量控制环境;二是要简述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三是要简述合伙人机制包括薪酬及利润分配机制;四是要简述客户关系与具体业务承接与保持,约定书签订及审批流程;五是人力资源,要简述包括职工薪酬构成、职员培训工作等;六是财务执行,要简述业务项目复核流程,业各报告签发流程以及工作底稿管理等;七是要简述检查年度的质控流程;八是职业道德,要简述检查年度对执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监控和执业收费情况。上述内容体现了自查自纠的“群从性”。

  四、上下联动求真,抓查促纠制度新

  通知要求,自查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样本选择情况,项目概况,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符合准则要求,获取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形成审计结论和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合理适当,是否贯彻风险导向的理念,是否根据企业现状评估审计风险,是否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对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有关关联交易、持续经营、期后事项或有事项等,审计程序是否到位。在整改措施方面,质量控制制度是否进一步完善,是否找准主要问题,纠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全方位自查整改,体现了自查自纠的“严肃性”。

  总之,通过自查自纠,提高了注册会计师的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了事务所领导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了事务所系统风险控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