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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管理费用需法律等多方制衡

时间:2013-05-17 08:57点击量:来源:经济导报

  近日,中国铁建(601186)被指2012年业务招待费达8.37亿元,引起各方关注。此外,其差旅费8.08亿元,办公费5.78亿元,管理费用项下还有一项“其他”也高达22.4亿元。中国铁建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回应时表示,公司业务招待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17%,支出低于相关规定。

  实际上,即便这个“低于相关规定”的比例,也高出民企逾四成。以民营建筑龙头龙元建设(600491)为例,其2012年业务招待费不足1700万元,仅占其营收的0.12%。

  多位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规范国企的业务招待费用需要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并重。

  业务招待费用实质上包含了什么呢?一位普华永道审计人员向导报记者坦言:“这种费用的去向通常比较隐晦,是不会有人明着摆给你看的。”

  “要减少相关费用,可以通过实现精细化管理或者进行定额限制来实现,比如说不可超过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多少,或者说在预算管理时对绝对数额有所限制。”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导报特约评论员宋希亮说。

  几位专家都认为,社会的监督和关注也可以促进相关费用更加透明。

  “最好的监督来自自我监督,这是一个体制性的问题。”北京大学中国民营企业研究所执行所长、导报特约评论员黄俊立说,“单就比例来看,数据的对比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没有绝对标准。可以考虑通过体制改革,或者说在国企中引入能够抗衡的股东,来实现对国企费用管理更好的监督。”

  他指出,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正是因为无法科学测量,才让不少企业有空子可钻。

  由于业务招待费可调节性较大,甚至有分析认为,高额的招待费中包含了发放给职工的福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导报特约评论员乔新生教授就此提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尽快制定国有企业法。“未来的国有企业法应当明确国有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福利水平,明确福利发放的审批程序,防止国有企业的经营者通过发放福利,以"利益均沾"的方式侵吞国家资产。如果企业的经营者滥发福利,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