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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结果率不足一成

时间:2013-10-15 09:16点击量:来源:财会信报

  10月9日,审计署发布2013年第30号审计结果公告(以下简称30号公告),公布了今年截至9月已办结的15起违法违纪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其中,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的案件线索就是由审计署移送中央纪委查处的。而刘志军是近年来年审计署移送处理案件当中,行政级别最高的落马官员。

  审计公告发布周期进一步缩短

  此次公布的15起案件,有10起案件在审计部门发现线索后移交纪委等部门处理,其中有4起案件直接移送给中央纪委。另有3起案件移送相关行政部门处理,2起案件直接移送检察机关。

  按照审计署的惯例,自2010年6月起,每年在6月和12月发布审计结果公告。而今年6月份审计署已经发布过一次公告,10月份是自2010年6月起以来第7次发类似公告,属于超加公告,发布周期进一步缩短。前后7份审计公告显示,过去五年审计署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案件和事项且已经获得处理的,总共223件,其中涉及刑事犯罪的,共152件。

  据悉,审计机关成立30年来,共移送违法违纪事项和犯罪案件线索4.2万件;同时,对50万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部门参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1.8万多人给予免职、降职或撤职等处分,8500多人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

  对国家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实施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的首要职责。不少业内人士对审计署发布审计公告的做法予以肯定,认为此举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作用,是审计监督的一种比较不错的形式。

  公告显示刘志军等重大案件线索发现过程

  今年7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0号公告显示,刘志军案发最初始于2009年11月至2011年1月期间,审计署向中纪委移送的有关案件线索。具体来讲,审计署2009年至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一些工程承包商通过虚列支出等手段套取资金,以“中标服务费”等名义转给山西女商人丁羽心(又名丁书苗)等人控制的多家民营企业;丁羽心涉嫌通过其控制的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获取不正当利益。

  2009年11月至2011年1月,审计署将上述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查处。中央纪委并案调查,最终查出刘志军等人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丁书苗因涉嫌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已于今年9月24日在北京市二中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审理。

  公告显示,审计署2010年在审计中发现的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陈同洲案是一起典型的高管受贿案。1999年至2010年,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违法出借施工资质为个人承揽工程,而且公司内部管理混乱,陈同洲个人涉嫌经济犯罪。2010年12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国资委纪委查处。2012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同洲有期徒刑11年。

  30号公告披露,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至2012年,广东揭阳市吉成药业有限公司等11家民营企业在无真实购销业务的情况下,向广西太华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经销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亿多元。2012年4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国家税务总局查处。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抽逃出资罪分别判处揭阳市吉成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洁波等7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15年,并处罚金2万至40万元。

  审计署在2012年的审计中发现,陕西西安市临潼区地方税务局城东税务所原所长齐新成协助亲属骗取社保资金。2002年至2012年,齐新成利用职务便利协助其妻子骗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保资金5万多元。2012年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临潼区纪委查处。2012年5月,临潼区地方税务局给予齐新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回其骗取的社保资金。

  30号公告披露,2009年至2011年,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原副主任陈国星等人以购买礼品、办公用品等名义,在该中心和下属企业报销费用套取497万元形成“小金库”。2012年6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驻中国地震局纪检组查处。2012年12月,中国地震局给予陈国星行政撤职处分,并收回其个人从“小金库”中支出的13万元资金。

  30公告中还有几起挪用公款、套取科研经费案。如,2012年,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云南省云县教育局人事股原股长刘文流挪用公款案,山东大学校办企业山东地纬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海洋挪用公款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刘沛清私存公款、套取科研经费案等。

  2012年违法违纪线索结果率不到1成

  30号公告披露的已经得到处理的案件中,4起是在2011年的审计工作中发现,5起是在2012年的审计工作中被发现。2013年第26号审计结果公告发布了审计署移送至2013年6月已办结的38起违法违纪案件和事项的处理情况,其中有9起也是在2012年的审计工作中被发现。也就是说,2012年审计工作中被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中仅有14起产生了结果。

  而据今年6月27日发布的《审计工作报告》,2012年,审计部门发现并移送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多达175起,涉及630多人。也就是说,截至目前,2012年审计工作中被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其结果率只有8%。

  谈及原因,审计部门内部人士透露,当前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多为“窝案”、“串案”和“跨区作案”。案件涉众性强、利益链条长,专业性也很强。

  例如在2012年审计共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中,有21起集中在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财政补贴、贷款发放、业务经营等活动中,其中一些企业甚至随着公职人员的异地调动而长途迁移谋取不法利益。

  窝案、串案高发也是低结果率的重要原因。有9起案件为借助内幕交易关联交易侵权牟利。有关人员利用掌握的矿产储量、上市公司业绩、基金投资策略等非公开信息,提前低价买入,等待市场估值高涨后再倒手卖出,从中牟利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80多亿元,参与倒卖探矿权的有关企业及个人实际不具备探矿资质和资金技术实力。

  此外,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的监管难度大也延缓了结案进程,有的案件通常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资金结算或交易。

  上述人员认为,在窝案、串案高发等特征下,审计部门虽然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突破了案件线索,但在移交有关部门后,还需要较长时间的侦查和证据搜集,因此,在结果上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