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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内审不打老虎 第三方审计难作为

时间:2013-10-23 08:46点击量:来源:企业观察报

  审计其实也并不是万能的。从2009年至2012年年底,4年来国家审计署只对57家中国企业进行了政府审计,平均每年审计不到15家国企,单纯依靠审计风暴仅覆盖面就明显不足。

  记者了解到,针对国企的审计,有很多种方式。从审计业务类型上分,有法定审计如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有专项审计如企业改制审计;从审计主体上分,有政府审计如审计署开展的审计,有第三方审计如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审计项目,还有国企内部审计……但面对国企这样的庞然大物,审计之剑并非总能斩妖除魔,也有失灵的时候。

  内审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徐明(化名)是某国企审计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他在对《企业观察报》记者谈到所供职国企内部审计时,使用最多的词汇是“无奈”。

  他说,“内部审计部门可能是国企众多部门最为无奈的一个部门,查到哪个部门有问题,很多时候就会有来说情的。总会归纳出种种理由,“市场竞争需要”是最为冠冕堂皇的理由。再加上关系套关系,总会有高层来打招呼,这时候我们就会很无奈。”

  据了解,这些来打招呼的国企高管,往往又总是业务部门有分量的人。有时候,他们甚至会对徐明撂下狠话,到年底完不成任务,就让企业上万员工找徐明说理。

  徐明说,查出问题不处理肯定不行,处理又要面对上层的压力,只好拿不起眼的人开刀。他说,“我们管这不叫背黑锅,而是为部门做贡献。这边处罚,那边总是会以各种名目进行补偿,经济上反而吃不了亏。”

  有时候,一些被降级处理的人,会在一段时间之后被派到另一地区上任。职务虽然会被调整,但级别比被处理前还要高一级,最起码是平调,这种情况很常见。这让人分不清是处理还是对背黑锅的“奖赏”。徐明告诉《企业观察报》记者,这叫“黑了脸子,红了顶子”,面对这种情况,企业内审部门反而成为最得罪人的部门,很无奈,工作压力较大。”

  《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供职于国企内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中,绝大多数人认为,在目的机构设置及权限所在范围内,内部审计只能审下不能审上,这是国企内部审计的尴尬。

  供职于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的章宇虹在接受《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也谈到了内审部门的压力。她说,“为避免这种情况,企业内部应建立独立性强的内审部门,直接对公司一把手负责,这是很有必要的。”但内审对一把手不起效果。

  章宇虹所在的单位,管辖着区内有出资关系的国有企业十余家,她说,“有时候内部审计也并非全能药,面对一些做账很严密的企业,表面上可能查不出来什么,不一定能发现问题。”

  事实上,从历年来审计署公布的国企审计结果来看,很多情况是高管离任之后,才审计出问题的。

  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审计学院院长郑石桥接受《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坦言,目前一些国企高管“在任没问题,离任审计才发现问题”的怪现象,实际上凸显了内部审计的弱点。他说,“国企内审部门是归本单位的主要领导管理,让内审部门发现上级的问题,并去约束上级,实际上很难执行,这是内部审计的局限性所在。因此,国企领导的问题,根本不能指望单位内部的审计。”

  内部审计机构没有独立性,无法保证审计质量和规避审计风险。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胡献旁也认为,目前,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内部审计法规不健全,人员素质不高,审计质量不高。独立性欠缺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国企一把手审计力度几乎等同于无。也正因如此,内审人员常常将内审工作范围限制在具体财政收支的狭小空间上,而没有把内审工作的重点放在经济权利的监督与制约上,导致审计质量不高。

  郑石桥认为,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存在的大问题,国企一把手权力太大,某些国企负责人甚至参照副部级管理,一把手都靠上级监督的效果肯定不会太好。上级总不能时时看见他,也有看不见的时候,好多事情也不能上级都管。对于国企某些身处高位的人来说,权不滥用是比较难的,所以在任审计难以发现问题,离任审计总会发现问题。所以,对国企最高领导不能靠监督,而要靠权力制衡。应从制度设计上避免出现问题。

  胡献旁说,国企内部审计被誉为企业经营风险的规避器,承担着为国企决策提供参考、为国企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问题是国企内部审计可堪大用吗?为什么很多国企内部都设有审计部,国企的问题还是高发呢?是国企内部审计流于形式还是国企内部审计施展空间受限呢?处境艰难的国企内部审计如何大展身手?“要想彻底杜绝内审的问题,首先应该解决的问题就是,必须保证执行审计的机构从隶属关系、财务关系到人员的完全独立。”

  

  普通第三方审计很难作为

  为解决内部审计存在的只审下难审上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章宇虹所在单位的做法,是引入第三方审计(指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

  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每年都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一些机构,对管辖内国有企业进行年报审计。章宇虹介绍,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会进行离任审计,以三年或者五年为时间节点。

  但是,会计师事务所介入审计也并非万能灵药。她说,“会计师本应该是有职业准则的,相关部门对此也有要求,审计报告要复查,也不能随便说按照企业的喜好去做审计报告。但事实上会计师事务所合谋企业造假的问题也的确存在。”

  第三方审计造假的原因在于,国企高管任期内进行的审计往往是年度的例行制度,负责执行审计任务的也是被审计单位自身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于这些中介机构来说,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干部作为其“衣食父母”,是不能得罪的。

  郑石桥认为,“自己出钱请第三方审计自己,逻辑上是有问题的。自己查自己,很难查出真问题。比如说我出钱请你来对我进行审计,对审计结果,你不满意还可以把我换掉。”

  胡献旁也说,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往往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然达不到监督的效果。会计师事务所的第三方外部审计确实存在一些弊端,合谋造假的案例屡见不鲜。第三方审计由于体制的问题,很难真正形成对被审计单位的监督和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