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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中注协鼓励行业拓展新业务

发布时间:2012-06-11 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阅读次数:

中注协昨日公布《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自61日起执行。中注协表示,此次修订进一步体现了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的要求。

中注协表示,为更加全面地反映行业业务整体规模和业务范围涵盖领域,今年《办法》中的“业务收入指标”除了反映会计师事务所本身业务收入外,还补充反映“与事务所统一经营的其他执业机构业务收入”,旨在鼓励事务所多元化发展,积极拓展新业务领域。

此外,按照2011年综合评价办法中“两年内将业务收入指标权重逐步降低至45%,综合评价质量指标权重逐步提高至45%”的要求,此次《办法》将业务收入指标权重从2011年综合评价办法中的50%下降到48%,包括“事务所本身业务收入”指标40%的权重和“与事务所统一经营的其他执业机构业务收入”指标8%的权重,降低事务所业务收入对综合评价结果的影响。

同时,新版《办法》将综合评价质量指标权重从2011年综合评价办法中的40%提升到42%。中注协表示上述修改增大了事务所科学发展的各个方面对综合评价结果的综合影响,在体现事务所数量规模的同时,进一步体现事务所发展质量和发展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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