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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支持党建工作的党外合伙人(股东) 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4-28 16:07点击量: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鄂会行党〔20238

  

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总支)、省注协党支部、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进一步动员行业各级党组织共产党员从业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促进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创先争优,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以下简称省行业党委)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支持党建工作的党外合伙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表彰对象

  在行业党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市行业党委(总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以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党员党务工作者支持党建工作的党外合伙人(股东)

  (二)评选范围

  1.市(州)行业党(总支)

  2.20211月以前成立(满2年及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包括事务所党委、党总支、独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

  3.组织关系在行业内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的中共正式党员。

  4.各市(州)行业党委(总支)协会及各会计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中的专职或兼职党务工作者(含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指导员)。

  5.支持党建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非中共党员合伙人(股东)。

  (三)表彰名额

  5先进行业党组织、30个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60名优秀共产党员、4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支持党建工作的党外合伙人(股东)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行业党组织

  1.自身建设好。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89号文件精神,财政部门党员负责同志担任同级行业党组织书记,按期换届,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团结,党组织书记领导有力根据实际需要设有相应工作机构,配有必要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明确成文的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且执行较好。

  2.强化基层好。实现本地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动态全覆盖,推动本地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党建入章全覆盖。不断优化事务所党组织设置保持事务所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组织关系双理顺督促事务所党组织按期换届并加强班子建设。推进事务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事务所党组织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持续推进事务所建立党组织参与事务所决策管理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发展党员力度大、措施实行业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常态化组织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骨干参加本级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党建带统战群团建设成效明显。  

  3.开展活动好。每年按有关要求组织本地行业党员开展主题教育和行业主题年活动,并取得实效。能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自主开展特色鲜明的党建群团活动。

  4.发挥作用好。积极探索推进本地行业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结合,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上取得实效。积极组织本地事务所党组织及党员参与社区基层治理共同缔造、乡村振兴、助企服务等方面取得成效。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工作方式在破解行业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难、发挥作用难问题上形成好做法,取得好经验。

  5.落实责任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本地行业党建工作目标计划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指导本地事务所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协助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对党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本地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二)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1.政治功能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和事务所发展各方面。引导事务所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的终身课题。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思想动态分析,教育党员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2.组织队伍强。落实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与党员行政负责人“一肩挑”、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党支部书记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领头雁”作用。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按规定设立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等,支部委员分工明确、充分发挥作用。加强事务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支部按期换届,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严格管理和热情关爱党员,经常性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组织党员开展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党员能力素质。

  3.制度机制强。将党建工作写入事务所章程或合伙协议。落实事务所党支部工作机制,党支部工作运行规范。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思想动态分析、党内监督、党内关怀帮扶等制度。规范开展“有主题、有主讲、有讨论、有收获”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各项基础台账建立健全、管理规范。

  4.服务大局强。紧扣“国之大者”“省之要事”,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围绕中心大局,推动事务所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支部党员积极参加下沉社区、助力乡村振兴、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以及其他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开展支部党员示范岗等创建活动,引导党支部党员聚焦科技强省、优化营商环境等省委重大战略部署,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5.示范带动强。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党支部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成效。注重总结务实有效的特色做法,探索提炼体现行业党建普遍规律、符合支部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支部工作法”。支部工作和业务工作走在前列,在行业内受到表彰表扬或者工作经验得到宣传推广,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彰显。支部全体党员在落实上当能手、在服务上做模范、在业务上争一流,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在遇到紧急情况、突发事件时,党支部和党员服从组织领导,快速响应,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重大斗争中经得住考验。

  6.纪律作风强。党支部充分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紧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要节点,动态开展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家庭家教家风同发力、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培育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党支部文化。全体党员廉洁自律,诚信执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7.事务所近3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三)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善于学习新知识和创新实践,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行业重大活动和行业主题年活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开拓创新、敬业尽责,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带头服务群众。主动联系职工、客户,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带头弘扬正气。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塑诚信,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清正廉洁,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做斗争。

  6.近3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

  1.忠诚党的事业。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党务工作,连续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3年及以上。注重学习党建理论,有较高的党建政策理论水平。

  2.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建设队伍,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党务工作业绩突出,较好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宗旨观念。注重联系群众,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带头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自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4.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中央、省委、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和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坚持清正廉洁,始终保持和体现党员先进性、纯洁性。

  5.加强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情趣健康。

  6.近3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五)支持党建工作的党外合伙人(股东)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2.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和工、青、妇群众组织建设,积极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与活动场所等保障。

  3.近3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

  1.先进行业党组织由各市行业党委(总支)报当地财政局党组和局机关纪委签署意见和盖章后,向省行业党委申报。

  2.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由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向属地行业党委(总支)申报,各市(州)行业党委(总支)组织评选公示签署意见和盖章后,向省行业党委推荐申报。

  3.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支持党建工作的党外合伙人(股东)所在单位党组织经过民主推选后,向属地行业党委(总支)申报,各市(州)行业党委(总支)组织评选公示签署意见和盖章后,向省行业党委推荐申报。

  4.省行业党委直接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省注协,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纪检机构签署意见和盖章后,直接向省行业党办推荐申报,行业党办审核行业党委。

  5.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不交叉申报

  (二)评选

  1.专家评审

  在省行业党办汇总单位和个人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省行业党委组建评审专家组,结合评选条件进行评审打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拟定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

  2.网站公示

  经过专家评审组评审后拟定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将通过省注协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评审组打分排名进行递补并重新公示

  3.通报表彰

  经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省行业党委发表彰通报文件和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市(州)行业党委(总支)、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根据通知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

  (二)申报材料

  申报先进行业党组织的,填写《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行业党组织申报表》(附件1)申报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的,填写《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申报表》(附件2)申报优秀共产党员的,填写《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附件3)申报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填写《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附件4)申报支持党建工作的党外合伙人(股东)的,填写《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支持党建工作的党外合伙人(股东)申报表》(附件5)所有申报材料均20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各项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hbzkdj@163.com,纸质版用A4纸张正反两面打印。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二路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16栋,邮编:430071

   人:谢舒扬     联系电话:027-87820431

   

  附件:

      1.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行业党组织申报表

  2.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申报表

  3.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4.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

  5.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股东)申报表

   

   

     中共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