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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文件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财办注〔2016〕26号

时间:2016-02-02 16:25点击量: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

  现将《2016年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将有关执行情况及时报给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管理处(注协秘书处)。

  

  附件:《2016年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要点》

 

  

  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6129


 

附件:

  

  2016年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

  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谋划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创新服务年”主题活动。进一步强化行业政治系统建设,凝聚行业发展合力;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加强执业质量监管、拓展新业务领域,开创行业发展新局面。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两会”精神等与总结梳理行业发展实践经验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谋划好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未来五年工作,着力破解事务所内部治理不够规范、高端人才缺乏、服务能力不够、产业集群效应不高、部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面临困难等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深化对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和任务的认识,进一步把握行业发展规律,抢抓发展机遇,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的重任。

  2.持续加强行业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湖北行业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抓好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为重点,持续强化行业党员队伍建设,大力宣传推广事务所支部工作法,健全事务所党组织工作考核机制,建立中小事务所党建帮扶机制。

  3.巩固深化行业统战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统战部、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指导全省财政系统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相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做好行业代表人士服务工作,加强载体平台建设,用好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这个重要工作平台,突出抓好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引领、解决实际问题三个重点,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全省注会行业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新局面。

   4.不断推进行业群团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对行业群团工作的指导,支持工青妇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引导行业广大团员青年、妇女从业人员在行业发展中实现价值、成长成才,凝聚行业发展合力。

  5.开展行业“创新服务年”主题活动。紧密围绕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府职能转变、国有企业改革、资本市场改革等改革发展主题,以开展“创新服务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总结宣传行业发展成绩和创新成果。

  6.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密切联系事务所业务实际,以贴近实战、务实操作、解决实际的理念,制定2016年培训计划。坚持分层次、分阶段的办班形式,不断完善和改进培训手段和方法,提高案例教学的比重,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典型案例与法律法规相结合,业务拓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严格培训组织管理,严肃培训纪律,确保培训效果。大力推动事务所与高校合作定向培养人才,继续举办“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供需见面会”

  7.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考试服务水平。从严从实制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以方便考生为原则,继续优化考试服务机制,加强考试政策宣传与考生帮扶,做好考务疑难问题解答、报名系统操作指导、入会宣传服务等工作。

  8.进一步深化行业自律监管。认真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针对日常监管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约谈或风险提示。继续强化业务报备制度和不正当竞争监管,加强对事务所参与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关注重大项目招投标情况。帮助事务所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内部治理和防范执业风险,助推事务所转型升级。

  9.提高注册管理服务水平。以清理兼职挂名为重点,做好注师年检工作和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将年检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有机结合,提高年检工作及清理兼职挂名工作效率和效果。筹备成立湖北省注协事务所合伙人评审工作委员会,推动评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非执业会员管理,贯彻落实《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做好非执业会员年检及日常登记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非执业会员管理和服务水平。

  10.继续推进行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体系,引导事务所提升发展质量;鼓励事务所之间通过合并、合作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提高行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协作程度。以提高事务所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能力为重点,引导事务所借鉴国际上管理咨询公司等专业机构的管理模式,推动事务所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内部决策和管理机制,指导大型事务所一体化建设,加强对事务所品牌建设的指导,鼓励中小事务所结合自身优势,拓展新型业务和特色业务。支持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支持本地中小事务所做精做专的扶持政策。

  11.继续推动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以“鼓励服务创新、推进业务转型升级、强化产业融合、坚持市场化、品牌化运作”为特色,以事务所为主导,推进会计服务产业集群化发展,搭建线上+线下资源整合平台,探寻产业融合发展新思路、新途径、新做法,鼓励和支持事务所发展高附加值业务,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建立入驻事务所执业情况季报统计制度,严格监督事务所业务活动,建立考评和退出机制,打造会计诚信服务品牌。通过加强示范基地网络平台建设,加大媒体、报刊、杂志的宣传力度,围绕园区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系列公益性培训等,积极推介和宣传示范基地。

  12.继续加强协会服务能力建设。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协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协会服务效能。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建设总体方案》,继续推进我省行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协会网站建设,丰富网站内容和信息。开通协会微信公众号,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行业影响力。深刻谋划制定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开展行业建设前瞻性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