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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文件

鄂注协发〔2014〕8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2-31 10:57点击量: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市(州)注管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推行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和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可靠,现就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1、深化思想认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实质是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按照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和统一的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和判断,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为了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提高评价对象和社会各界对评价结果的认可程度,扩大评价的影响和效果。省财政厅、各市(州)财政局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将评价结果作为第二年预算安排的重要前置性依据,对出具虚假绩效评价报告的行为将实行“零容忍”,坚决依法予以处罚。会计师事务所要深刻领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本质内涵和深远意义,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增强主体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诚信执业,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为财政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决策依据。   

  2、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全面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需要较强的专业和技术支撑。会计师事务所应在整合资源、人力资源配置和信息化技术等方面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在整合资源方面,邀请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及相关行业的专家参与或共同开展工作,在评价方案拟定、评价指标制定、评价数据处理、评价结果的判断等方面综合运用相应的理论基础、专业化工具,以及各种有利于促进财政预算资金评价收益最大化的手段,使评价过程更具专业性和权威性;人力资源配置方面,确保人员素质过硬和组织管理一贯性,选派既懂管理又懂工程,既熟悉财政专业知识又擅长信息处理,既懂金融知识又熟悉国家政策的复合型人才,同时保持项目组人员稳定,以免影响沟通效果、工作进度和质量;在信息化技术方面,积极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逐步建立健全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指标体系、报告和底稿范本、分类专家库等在内的绩效评价数据库,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标准化。

  3、遵守职业道德。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承接、收费报价、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等各环节要严格遵循执业准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职业怀疑和职业判断,恪守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努力克服执业环境、业务特征、绩效管理水平等相关因素的影响,严禁按照预算单位的意志或与预算单位共同舞弊而“假评”,粉饰财政支出绩效。同时,要切实履行保密责任,对出具的评价报告提供合理的保证,充分发挥专业价值,共同维护行业社会公信力。

  4、坚持廉洁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到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工作时要坚持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实事求是,如实反映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价项目绩效状况。珍惜职业生命,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初慎微慎独慎友,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执业。

  5、加强指导和协调。各市(州)注管中心要充分认识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支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共同协力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要统筹规划、协调引导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和高效参与此项工作,保证评价工作顺利、有效地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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