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7 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阅读次数: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文件
鄂注协发[2013]2号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3年
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关于开展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12]23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13年综合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州注管中心)应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事务所,督促、指导事务所按时完成综合评价信息填列工作。
二、根据中注协要求,2013年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将与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更新工作有机结合。各事务所要在做好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好综合评价系统的信息填列工作,并确保事务所和人员信息准确无误。凡未按时完成综合评价信息填列工作的,省注协将暂缓通过所在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检查。
三、为更好地发挥综合评价工作对行业建设的推动作用,省注协将通过协会网站和《湖北日报》公布全省事务所2012年综合评价得分排名信息,并将有关综合评价信息作为加强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事务所参与招投标业务的重要参考资料提供有关部门,省注协将不再对招投标另行提供证明。各事务所应严格按照填列工作要求,客观、真实、完整填列相应综合评价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情况,省注协将依照《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2013年综合评价信息填列工作分时段进行:2013年2月1日至28日,完成人员信息填列工作;3月1日至31日,完成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填列工作。4月1日至30日,省注协将结合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对信息填列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五、具体填报工作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网站(http://www.71cpa.org.cn)和中注协网站(http://www.cicpa.org.cn)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专栏,登录在线软件系统进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含合伙人/股东)登录系统的用户名与行业管理系统的用户名相同,初始密码为111111,其他从业人员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登录系统后统一录入。
六、本次综合评价信息填列工作实行网上填报,无需上报纸质材料。
事务所具体填报项目说明请参考附表说明。如有综合评价表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中注协或省注协;如有系统使用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
省注协联系人:严静 李青峰
联系电话:027-67818782 67818783
传真:027-87270575
电子邮箱:gsy@hbicpa.org
附件:中注协关于开展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