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共青团湖北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关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共青团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委员会
鄂会团工委发〔2012〕5号
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和共青团湖北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关于在全省城市各级各类团组织中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
近日,共青团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共青团湖北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分别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现将相关通知原文转发给你们,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把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本事务所的学习贯彻活动策划好、组织好、落实好,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并请将学习贯彻情况及时报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工委,我们将通过简报、协会网站等途径及时进行宣传,以促进学习交流。
附件: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会行团〔2012〕3号)
2、关于在全省城市各级各类团组织中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
共青团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2:关于在城市各级各类团组织中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